上海城开党委党员管理工作流程
一、党员发展
详见《集团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二、党员转入
1、所有应转入城开党委的党员需通过《上海市党员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接,如遇系统原因具体操作另询集团党群办。
(1)原组织关系在上海的党员:原党组织应在系统中将党员转至“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2)原组织关系在外省市的党员:原党组织应开具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党员转至“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委组织部”,交集团党群办接洽区委组织部转接后,在系统内新增党员。
所有党员的转入应在党员入职后1个月内完成,支部应及时通知党群办接收系统平台上的转入信息。
此联 还党委 |
此联 留党委 |
此联 留支部 |
支部章 |
党委章 |
党委 骑缝章 |
3、各支部应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登记表》,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台账,以备后查。(附件1)
4、党委内、党委外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均适用于该条,支部应对《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做好归档。
5、提示: 如预备党员转入,应同时接收其入党材料,有必要的情况下需向原支部了解转入前预备期其表现,作为后期转正参考。
三、党员转出
1、集团党委所辖所有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需通过《上海市党员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接。
(1)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上海:直接通过系统转出;
(2)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外省市:在系统中转至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委组织部,由组织部开具纸质介绍信后交党员至外省市接收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2、支部需填写《党员关系转接信息单》(电子版)及《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版),交党群办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附件2)
一般为书记或党务人员 |
需党员到待转入支部确认其系统平台上的支部名称 |
3、党员离职应在其最后工作日前一周通知党群办备案,其组织关系的转出应当在离职后1个月内办理,最晚不超过2个月。期间,原支部联络人应尽量通过邮件、微信等文字性方式和待转出党员进行联络沟通组织关系转接事宜,并注意保存所有邮件、微信、电话等通讯记录,以防后用。
4、提示
(1)在员工离职前三个月一般不对其进行发展;
(2)在预备党员转出需将党员档案密封盖好骑缝章后送达待转入支部,并在必要时向待转入支部提供预备党员在职期内的表现情况;
(3)除特殊原因,转出的预备党员不在原支部转正。
注意:无论是党员的转入转出,无论是党委内抑或党委外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都必须通过集团党委,各基层支部不得随意操作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